自2023年12月起,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的統一部署,我市對醫保系統同步進行升級,由醫療保障部門先核定應繳費額、再推送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優化調整為用人單位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1.優化調整后每月7-10日可以登錄單位網廳辦理業務嗎?
答:可以。自2023年12月起,每月1-31日都可以登錄單位網廳申請辦理醫保參保征繳業務。
2.系統恢復后,用人單位還可以辦理2023年12月職工參保登記業務嗎?
答: 可以。系統恢復后,用人單位可登錄“江蘇省醫療保障網上服務大廳—網上經辦—參保人員增員申報”模塊辦理12月的增員業務,參保年月根據員工的實際用工年月來填寫。
3.系統恢復后,用人單位還可以辦理2023年12月職工停保業務嗎?
答:可以。系統恢復后,用人單位可登錄“江蘇省醫療保障網上服務大廳—網上經辦—參保人員減員申報”模塊辦理12月的減員業務,暫停年月請務必選擇2023年11月,以確保12月不生成應征金額。
【友情提醒】
2024年1月起單位網廳停保規則:每月1-6日單位網廳辦理停保,停保時間為上月;在每月7日至當月月底前停保,停保時間為當月。
舉例:2024年1月5日停保,生成的停保截止時間為12月,稅務端1月份不產生繳費數據;1月8日停保,生成的停保截止時間為1月,1月份仍產生待繳費數據。
4.用人單位如何為新入職職工辦理醫保補繳業務?
答:新入職職工可以通過“參保人員增員申報”模塊辦理,根據實際用工時間填寫“本次參保時間”(最早往前3個月)辦理醫保補繳業務。
舉例:2024年1月15日單位增加員工,如“本次參保時間”填寫的是2023年12月15日,稅務生成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的繳費數據,單位需要繳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的費用;如“本次參保時間”填寫的是2024年1月1日,稅務生成2024年1月1日,稅務生成2024年1月的繳費數據,單位需要繳2024年1月的費用。
5.用人單位誤操作增員或參保年月錄入有誤該如何回退?
答:可以通過“江蘇省醫療保障網上服務大廳—網上經辦—職工參?;赝恕蹦K進行回退,回退后當月不產生誤增人員的繳費信息。
【友情提醒】
誤操作增員業務后不能直接操作減員業務進行沖銷,否則可能會造成繳費不準確,請及時通過職工參?;赝四K進行回退。
6.單位網廳辦理參保登記時還需要填寫工資嗎?
答:不需要。自2023年12月起,新增職工需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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